1. |
啟動重新分解因素指令。 比方說,在「概要」檢視畫面選取類型,再從它的環境定義功能表中選取「重新分解因素 > 重新命名」,來重新命名類型。 |
2. |
重新分解因素參數頁面會提示您輸入動作的必要資訊。比方說,「重新命名類型重新分解因素精靈」會要求您輸入所選類型的新名稱。 |
3. |
在參數頁面中提供必要的資料,然後按下一步。 |
4. |
如果預計問題的嚴重性超出重新分解因素喜好設定中所設定的預設層次,就會出現顯示預期錯誤的問題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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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這時會顯示重新分解因素預覽頁面。 ![]() |
6. |
按一下完成來執行重新分解因素和關閉精靈。 如果您在重新分解因素喜好設定中,選擇要收到以後發生的任何問題的通知,這時就會顯示任何偵測到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