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新流

要创建新流:

 

1.

先决条件:必须在“资源库视图”中具有有效的资源库位置

要显示“新流”向导,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 从工作台中,单击工具栏上的“打开新的向导”按钮;在新向导页的左边窗格中选择 CVS;在右边窗格中选择“流”;单击“新建”向导的“下一步”按钮。
  • 从工作台中,选择“文件 > 新建 > 其他”菜单项;在新向导页的左边窗格中选择 CVS;在右边窗格中选择“流”;单击“新建”向导的“下一步”按钮。
  • 从“资源库”视图的下拉菜单中,显示上下文菜单;选择“新建 > 流”菜单项。

2.

从“资源库”下拉菜单中,选择想要流驻留在其中的资源库

3.

在“名称”字段中,输入新流的名称。

4.

单击向导的“完成”按钮。

使用“新流”向导以在资源库位置中创建新流: